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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开启创业之旅,你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来源:腾讯网 2021-06-24 10:41 合肥创业网
  
随着近年来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为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今天我们重点聊一下应届毕业生创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01

从事个体经营:

应届毕业生如果从事个体经营的,持有《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每年最多上限为14400元)。

该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这里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可享受上述创业政策优惠的人员为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

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上面提到的《就业创业证》的申领也很简单。

在校期间:在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申领《就业创业证》;

离校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另外,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02

创立小微企业:

高校毕业生如果成立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国家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

1.增值税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除此之外,毕业生在创业时还往往可以享受当地政府的专项补助、创业贷款、创业培训等诸多方面的优惠政策。

多地的税务机关也与创业服务部门进行合作,及时掌握大学生自主创业信息,针对不同行业的大学生创业者,精准宣传、推送相关税惠政策,加强辅导,提高在校大学生的税收知识储备和涉税风险防范意识,帮助大学生在创业路上更好享受红利、避开“陷阱”。

如果你是毕业生,有创业的愿望和好的创业项目,不妨借助当下政策的东风,开启创业之旅。  (中税答疑新媒体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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