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融政策“大礼包”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中安在线 2020-02-13 11:21 合肥创业网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疫情当前,安徽省出台多项金融政策,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增长。

  一、关于促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

  落实国家信贷支持政策,对国家及省确定的名单内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人行合肥中心支行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由财政再给予50%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各金融机构要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优先办理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等业务。

  二、关于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卫生人员给予保障和激励的若干措施

  鼓励有关保险机构赠送专属保险保障。鼓励省属保险公司及驻皖保险机构,对我省参与疫情防控医护人员和援鄂医疗队员,赠送疫情专属保险保障,适当扩展保险责任范围,对疫情感染发生意外的,给予相应的保险赔付。

  三、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的若干措施

  加大金融支持。落实专项再贷款支持政策,将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企业纳入全省重点医用物品和重点生活物资企业名单,引导银行机构扩大低利率信贷投放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优惠利率贷款。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

  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与银行机构合作,为主副食品生产流通供应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并适当降低担保费率。

  四、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目标,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确保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加强对制造业、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加大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建立绩效考核与信贷投放挂钩激励机制,推动制造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稳步增长。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疫情发生前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对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

  协调推动各类商业银行对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徽商银行、省农信社2020年全年分别安排不少于100亿元、200亿元的专项贷款,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
  建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目录管理机制,用足用好国家下达我省专项再贷款额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落实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贴息政策,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

  再安排50亿元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以“央行直通车”模式发放,全年发放不少于100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

  3、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

  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设立应急专项信贷资金,对疫情防控物资、设备生产企业,以及疫情发生前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优惠利率及优惠贷款条件提供直接贷款,或通过合作银行提供转贷,符合条件的担保贷款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

  支持其他在皖政策性金融机构设立疫情防控专项贷款,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

  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5、强化融资担保增信

  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风险代偿补偿、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效应,大力推广新型政银担业务,力争2020年新增放款1000亿元。

  对202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无需提供抵质押作为反担保、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2%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省财政按照每年担保贷款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对单一融资担保机构单户企业担保贷款业务的补贴最高可达10万元。

  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并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6、强化保险风险保障

  鼓励保险机构以优惠费率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办理保险业务,并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出险理赔,要开辟理赔绿色通道,快速理赔,应赔尽赔。

  落实小微出口企业基本风险统保政策,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承保规模,做到应保尽保。鼓励中国信保公司为企业进口疫情防控物资承保进口预付款保险。

  7、提高融资服务效率

  加快完善省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业务流程,加大线上业务办理力度,及时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对省内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信贷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授信审批绿色通道,予以限时加急办结。

  8、加大创业支持

  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记者 徐慧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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