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现实检视·理性认识·体系优化-合肥创业网 合肥市百帮创业服务中心网站 百帮在线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现实检视·理性认识·体系优化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 2018-03-16 11:37 合肥创业网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是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核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优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需要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必须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其主要手段是打破体制机制壁垒,激发内在动力活力,整合校内外资源,打造学校与全社会协同育人大平台,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育人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整合校内外资源,建立创新创业教育的协同机制

  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是创新创业人才的四个基本素质维度。创新意识能够促使受教育者自觉培养并获得其主体性、主动性,能够及时发现环境变化所带来的新挑战、新机遇,从而积极应对新变化。创新思维促使受教育者在应对挑战和机遇时能够摆脱传统认知模式和既有知识结构乃至封闭的认识论的束缚,以不同的角度更加清晰深刻地解读问题,并以不同的、更加适切的视角和方法去解答、解决问题。创新精神确保受教育者在学习和创业过程中能够始终保持主动、积极参与的热情,拥有对创造创新的认同和追求,并通过坚强的意志品质来确保这种追求能得以持续。创新能力不仅意味着主体能够胜任学业、工作任务,并且能够创造性地、高质量地开展和完成工作任务,并达成自我价值与组织目标的共同实现。创新能力既是创新意识生发、创新思维应用和创新精神的实践转化,也是主体在专业学习、专业实践中培养和应用专业素养的结果。

  创新能力是一个结构性概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也必然是一个系统化的结构。传统的高校人才培养由于其人才规格定位的单一化而决定了其人才培养体系的封闭化,难以使受教育者具备多元的创新创业素养。因此,传统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体系的优化必须以整体性、系统性为基本原则,进行校内外资源的整合,建立起创新创业教育的协同机制。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应以专业教育教学为载体,但院系等教学单位并非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唯一主体。在国家推动深化实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以来,越来越多的高校建立了创业学院,开设创业课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优化意味着校内教学部门、管理部门、服务部门的共同参与,各部门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导向,在资源上相互补充、有机融合,在机制上相互沟通、协商管理,在职能上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创新创业人才的基本特征包括对现实的关注和社会需求变化的高敏感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意味着该类人才的社会化特征尤为明显,因而高校在人才培养上必须为学生提供面向社会、走向社会的机会,并通过将社会资源转化为课程与教学资源来培养学生适应社会、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因此,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优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开放性,也就是要打破学校边界,凸显大课堂、大课程思想,整合校外资源,与行业企业、社会机构合作共建人才培养体系,包括共建培养基地,合作开发专业与课程,联合实施教学,实现协同育人。

  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作为一个整体,要求以培养新型人才为共同目标,做好顶层设计与规划,突出校内外一体化建设。为此,学校应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对创新创业教育做出顶层设计,统领全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建构与改革,尤其是要通过评价考核手段激发院系等各部门的主动性、创造性,并协调好各部门间的权力、责任与利益关系,促成各部门间的整合与协同育人。各院系也应建立起专门的创新创业教育领导队伍,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统一评价制度下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以学生为中心,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教育并非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的补充,而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主体形式之一,这就要求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是全过程、全方位和全要素的投入,打破以教师、理论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教育教学的桎梏,建立起以学生为中心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培养出新型创业人才。

  所谓全过程,即以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为教育教学实施和改革的目标,学校的课程改革开发与建设、教学方法改革、教学与师生评价、投入与效益评估、管理和服务等各个环节,都应围绕新型人才培养这一核心目标,符合创新创业教育的客观规律。同时,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建设,应按基础夯实、实习实训、模拟竞赛和实体孵化之次序,在不同的年级阶段实施有针对性的课程与教学,而且学校对学生的服务于支持不仅仅局限于在学期间,也要为其未来走上社会后的发展提供持续服务。

  所谓全方位,即将创新创业教育的课堂置于整个校园乃至整个社会,让教学空间、生活空间共同成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阵地,既要覆盖固定阵地,还要渗透移动课堂、占据虚拟空间。在信息社会,“互联网+”本身就是创新创业的新模式、新内容,从教育的角度而言,通过互联网手段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是高校改革的重要趋势之一。高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应开启“互联网+思维”,投资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设施为平台,开展互联网教学、学习、实训、培训、信息查询、模拟孵化、模拟创业和互联网创业,学生随时看、随时学、随时练,师生随时互动。

  所谓全要素,即以系统论为指导原则,通过改造和创新教育教学的各个要素来带动教育教学体系的整体优化。无疑,要以创新创业教育为主导,变革高校人才培养体系,需要思想理念的深刻变化,需要师资结构的深刻调整,需要新的课程体系的建构和教学方式的深刻变革,需要教学评价、师生评价和课程评价制度的深化改革,需要真正确立和实施以学生为中心、以创新素质培育为中心的管理与服务机制,需要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资源的深刻改造甚至重建。显然,只有每个要素都实现了更新和转化,才能建构起创新创业教育的良好生态。

  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打造高水平的创新创业教育主阵地

  教学是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最核心要素,以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为导向,深化教学改革、打造高质量的创新创业教育主阵地,是高校优化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主体工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要取得突破,必须深化课程改革、教学创新和实现教学的服务化转型。

  1.课程改革

  传统的高校课程具有三个基本特点:严格按官方专业目录和教学计划等开设,常常滞后于社会需求变化;教师立足个人学术旨趣和专长来开设课程,往往忽视学生需求和社会需求;侧重理论性课程,难以适应学生的主体性以及对其批判性思维、科学的认知方法和分析现实问题能力的培养要求。在创新创业教育框架下,课程改革必须着眼于经济、社会、科技进步对人才和技术的新需求,着眼于新型劳动者素质结构的变化,着眼于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对人的批判性思维与实践创新能力的需求,在更新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强化思维训练与实习实训教学,通过校企协同等方式扩大学生的社会参与和独立应对课题的机会。尤其是要注重校内资源的开发,一方面,要加强多学院、多学科协同育人,打造基于跨学科、多学科的融合性课程,另一方面,重视课外科技活动、创业学院的项目试验与孵化等,为学生提升创新创业素养提供多元、开放的课程资源。

  2.教学方式方法改革

  高校教学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探究式和线上线下、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把“句号课堂”变“问号课堂”,把“单一灌输”变成“双向对话”,由“学会答”变“学会问”,既要“套餐式”预设性课程,又要有“自助餐”的自主探究性、建构性课程。在此过程中,应将实践教学作为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有效形式。一方面,要实施理论型教师与实训指导教师协同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育学生成为具有专业理论水准的实践者、高水平创造者,另一方面,提升实践基地与实践教学的科学化水平,实现真正的实践、高水平的实践和有收获的实践。

  3.强化服务型教学管理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取得预期突破,要求建立服务导向的教学管理体系,以激发教育教学资源的最大效能。其一,以学生创新创业素质的养成为出发点,开发科技创新、实践创新、创客空间、孵化基地、科技园、创业园等教学平台。其二,以服务学生为导向,充分开放学习资源,让学生具有充分的学习和训练机会。其三,对于师生实施的学习和创业项目,学校应为之提供充分的政策与资源支持,包括政策咨询、技术培训、促进转化、注册登记代办、财税融资等。其四,教学评价机制改革是重点,在教师评价方面,要以促进教师发展、增加教师获得感与效能感为导向,允许教师以不同方式探索教学创新;在学生评价方面,实施多元考核,增加形成性、发展性评价,加强思想道德、价值观及人文精神评价,促使学生科学与人文素质和谐;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选专业、调专业、跨专业、修业创业、提前毕业。

  进一步完善组织与制度架构,强化落实各方权责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离不开完善的组织与制度体系。在组织架构上,高校应成立学校层面的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对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进行顶层设计,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在院系层面,同样要成立由院领导负责的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一方面贯彻落实学校的规划与任务,另一方面则立足学科和专业基础,发挥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在校级领导小组之下,应设工作小组,由各院系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负责人和教务、后勤、学工等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创新创业教育规划的组织、实施,并在沟通协商基础上,共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成立创业学院,创新和完善创业学院责任与职能。创业学院应该是一个兼具课程开发与教学、创业培训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研究、项目扶持和孵化等多重职能的新型综合性机构,既是一个教学机构、培训机构,也是一个研究机构,更是一个以服务为导向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优化需要理顺各组织机构间的权力责任关系,即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来处理好校级与院系创新创业领导小组之间的关系,院系与学校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创业学院与院系、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等。高校章程是依法治校的纲领,对于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权责作出规制、使其各安其位各司其职是章程基本的治理价值。各高校应在章程中明确各组织机构的权力、责任范畴以及权力实施、责任履行的方式方法;明确部门基本的绩效标准和绩效评估办法,在加强内部驱动的激励制度建设的同时,实施严格的问责机制,激发创新创业的责任意识及其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效益;制度建设应明确以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发展为价值导向,强化各部门基于服务导向的权责实施。通过制度建设,达成领导小组规划科学并统领有力、创业学院专业指导并服务有效、教学院系主动主导并长于创新、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

  教师队伍是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最关键因素,如何打造一支具有创新创业素质的师资队伍,决定着改革的成效。为此,要通过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立项制度、建立创新创业师资培训制度、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鼓励教师创新创业制度等,提高教师的创新创业素质及其指导能力,进而通过建立创新创业导师制度,加强师生互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师资建设需要具备内培外引思维,大胆引进具有从教能力的行业专家,对于外引教师队伍应实施灵活、柔性的管理服务制度。通过行业专家和校内教师队伍的互通互学,建立教师专业成长共同体,整体提升师资水平。

  参考文献:

  [1]徐小洲.创新型人才的素质结构与生成转化机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2(1).

  [2]杨丽君.地方高校创业教育体系研究——基于校企合作的视角[J].教育发展研究,2011(5).

  [3]茹宁.论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的三项设计原则[J].中国大学教学,2013(7).

  [4]张继明.学术本位视域中的大学章程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

  [5]蒋德勤.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探析[J].中国高等教育,2011(10).

  [本文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应用型本科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DIA170380)的研究成果]

  【作者:盛振文 作者:山东协和学院校长】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高等教育》杂志
关闭】 【返回顶部】 浏览:
【免责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大部分来源于各相关媒体或者网络,内容仅供参阅,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有符合事实,或影响到您馦的文章,请用时告知,本站立即删除。谢谢监督】